買(mai) 賣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可能會(hui) 在國際貿易中產(chan) 生糾紛,爭(zheng) 議產(chan) 生時該如何解決(jue) ?寧波貨運代理公司為(wei) 您講解。
買(mai) 賣雙方的關(guan) 係是一種平等,互利的合作關(guan) 係,一旦發生糾紛,寧波貨運代理公司建議各位,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jue) ,以有利於(yu) 保護商業(ye) 秘密和企業(ye) 聲譽。如協商不成,則雙方可以通過調解、仲裁或訴訟的方式解決(jue) 爭(zheng) 議,或根據合同約定或爭(zheng) 議情況進行處理。
一、調解(聯合調解)
當事人自願將爭(zheng) 議提交選定的調解機構即法院,仲裁機構或專(zhuan) 門調解機構,由其按照調解程序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功,雙方應以新契約的形式簽訂和解協議,執行調解意見,如果調解意見不為(wei) 雙方或其中一方所接受,則該意見對雙方沒有約束力,調解即告失敗。我們(men) 國家在訴訟和仲裁中,都采用調解先行的方式。
二、仲裁規則
當事各方達成書(shu) 麵協議,自願將爭(zheng) 議提交雙方同意的仲裁機構,該仲裁機構所作的裁決(jue) 為(wei) 最終裁決(jue) ,對當事各方具有約束力。該方法具有爭(zheng) 議解決(jue) 時間短,成本低,對當事人保密,裁決(jue) 具有權威性,便於(yu) 在國外執行等優(you) 點。
三、訴訟
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對合同另一方提起訴訟,一般要求法院判決(jue) 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chang) 經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還要求對方實際履行合同義(yi) 務。起訴是一方當事人的單方麵行為(wei) ,隻要法院接受,另一方必須應訴。但是,這種訴訟方式存在著立案時間長、訴訟費用高、外國法院判決(jue) 不公、各國司法程序不同、當事人在外國訴訟較為(wei) 複雜等缺點。
綜合以上三種爭(zheng) 議解決(jue) 方式,在國際貿易實踐中,仲裁是應用最為(wei) 廣泛的一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