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烏(wu) 茲(zi) 別克斯坦塔樂(le) 普拉斯特公司業(ye) 務經理馬提拉、韓國GST公司委托的中國代表等人來到連雲(yun) 港市公安局送上兩(liang) 麵錦旗,對連雲(yun) 港警方幫助破案並追回被騙錢款表示感謝。
案情回顧
2018年7月2日至6日,連雲(yun) 港市公安局把以國外進口客商為(wei) 主要犯罪對象的犯罪團夥(huo) ,在青島城陽區成功偵(zhen) 破,在國際貨運代理領域實施網上合同欺詐。該團夥(huo) 逮捕了17名犯罪嫌疑人,破獲了12起涉外合同欺詐案。所涉金額折合212萬(wan) 元,已全部收回。
“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騙巨額運費
2018年3月至5月,烏(wu) 茲(zi) 別克斯坦塔樂(le) 普拉斯特公司從(cong) 中國進口貨物到烏(wu) 茲(zi) 別克斯坦過程中,通過互聯網委托中方“環亞(ya) 國際貨運代理公司”(以下簡稱環亞(ya) 公司)將該公司價(jia) 值近千萬(wan) 元的集裝箱貨物運往烏(wu) 茲(zi) 別克斯坦。
環亞(ya) 公司業(ye) 務員“蔣某”在收取18萬(wan) 美元運費後,未向實際承運的貨運代理連雲(yun) 港某國際物流公司支付運費,後失去聯係。物流公司因未收到運費,將烏(wu) 方公司集裝箱貨物扣押。6月22日,塔樂(le) 普拉斯特公司業(ye) 務經理馬提拉到連雲(yun) 港市公安局經偵(zhen) 支隊報案。
根據案情的基本認定和專(zhuan) 案情況,專(zhuan) 案組於(yu) 2018年7月6日向青島派出六名民警抓捕。當晚在青島市城陽區一寫(xie) 字樓內(nei) 抓獲犯罪嫌疑人“蔣某”(真名鬱某某),並當場控製了其他14名涉案人員。鑒於(yu) 涉案人員眾(zhong) 多,抓捕組一方麵通過指揮中心上報省廳,協調青島警方大力協助。
另一方麵緊急調集經偵(zhen) 支隊所有民警連夜趕赴青島予以增援。在青島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又相繼抓獲主犯王某、田某某。全體(ti) 參戰民警對17名涉案成員逐一開展審查、甄別、扣押、取證工作後押解回連雲(yun) 港,並將18萬(wan) 美元的涉案贓款悉數追回。
破獲涉外合同詐騙案件12起
據警方調查,2017年至2018年,以王某和田某某為(wei) 首的犯罪團夥(huo) 在青島注冊(ce) 了該公司。在互聯網上以“環亞(ya) 國際貨運代理公司”、“雨澤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潤澤國際貨運代理公司”等名義(yi) 。
提供虛假公司辦公地址,使用網絡虛擬身份和無實名登記手機,與(yu) 國外進口商簽訂國際貨運代理合同,同時又與(yu) 國內(nei) 貨運代理公司簽訂貨代合同,做貨運業(ye) 務。在收到外國進口商和國內(nei) 出口商的運費後。
他們(men) 將不付款給國內(nei) 貨運代理公司,並將非法占有運費然後逃逸。該犯罪團夥(huo) 實施合同詐騙犯罪的對象涉及烏(wu) 茲(zi) 別克斯坦、孟加拉國、印度、卡塔爾、韓國等10餘(yu) 個(ge) 國家的進口客商,涉及海運、鐵路運輸、空運等多種國際貿易運輸方式。
為(wei) 了進一步調查犯罪團夥(huo) 的全部犯罪事實,專(zhuan) 案組前往青島,北京,南京,蘇州,上海,寧波,義(yi) 烏(wu) ,廈門等地,查找國內(nei) 實際承運貨運代理公司進行調查取證,並想方設法通過互聯網電子郵件、微信等方式與(yu) 國外受害人聯係。
讓其來中國報案或通過互聯網先行提供證據材料。目前,已調查取證60餘(yu) 人次。通過調查取證,結合審查工作,專(zhuan) 案組又帶破該團夥(huo) 實施的其他涉外合同詐騙案件11起,涉案金額折合人民幣100餘(yu) 萬(wan) 元。
本案中,烏(wu) 方受害公司進口的貨物係工廠生產(chan) 的原材料,貨被扣後嚴(yan) 重影響了工廠的正常生產(chan) 。烏(wu) 方公司多次與(yu) 連雲(yun) 港市物流公司交涉,物流公司均以未收到墊支運費為(wei) 由拒絕發貨。
為(wei) 了維護中外雙方公司的利益,減少因長期拖延造成的經濟損失,連雲(yun) 港市公安局經偵(zhen) 支隊積極協調雙方進行有效的磋商和溝通,最終促使雙方達成協議並簽訂合同。運費將提前支付給連雲(yun) 港物流公司,物流公司將在最短的時間內(nei) 將查獲的集裝箱貨物運送到烏(wu) 茲(zi) 別克斯坦,以確保工廠開始生產(chan) 。
通過該案例,也給我們(men) 貨代同行和外貿企業(ye) 敲響了警鍾!而當遇到騙子時,企業(ye) 首先要沉著冷靜麵對,理清事情的經過,分析雙方的責任和權力,如有必要應樹起法律大旗,維護自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