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guan) 總署公告2018年第50號(海關(guan) 總署關(guan) 於(yu) 完全取消進出境貨物通關(guan) 單相關(guan) 事宜的公告),移動和移動似乎非常大。乍看之下,每個(ge) 人都認為(wei) 通關(guan) 單已經被取消了,但否則的話,這隻是紙質通關(guan) 單的取消,內(nei) 容沒有太大變化。
(1)進口貨物申報界麵一次隻有一個(ge) 申報按鈕。點擊此按鈕後,係統將自動向H 2010和ECIQ申報並檢查。該界麵中的企業(ye) 不需要在附件中填寫(xie) 證書(shu) A的附件編號。
(2)當單個(ge) 窗口用於(yu) 單獨的報關(guan) 和報檢界麵時,當附件中填寫(xie) A證書(shu) 時,附件中會(hui) 填寫(xie) 報檢電子收據上的報檢編號,即15個(ge) 官方報檢編號。
(3)使用“單一窗囗”單獨報關(guan) 、報檢界麵時,在進口報關(guan) 代理申報界麵,隨附單證中填寫(xie) B證時,隨附單證編號填寫(xie) 報檢電子回執上的企業(ye) 報檢電子底賬數據號,即原報檢18位通關(guan) 單編號。
關(guan) 於(yu) 取消入境清關(guan) 的公告,給出了以下解釋:
一、在原檢驗申報係統中將會(hui) 發布兩(liang) 個(ge) 編號,在申報係統中將會(hui) 輸入一個(ge) 清關(guan) 編號和兩(liang) 個(ge) 檢驗申報編號。(海關(guan) 隻能查看HS代碼、數量、重量、包裝和其他主要貨物的信息)當前的變化是,檢查申報係統隻有一個(ge) 號碼,即2個(ge) 檢查訂單號碼,當進入海關(guan) 申報係統時,該號碼會(hui) 變為(wei) 2個(ge) 。(數據同步海關(guan) 可以查看檢驗報告信息的所有內(nei) 容)
二、現行海關(guan) 檢驗檢疫部門對產(chan) 品質量要求的檢驗和抽樣規則操作沒有改變。
三、證明海關(guan) 和檢疫部門的數據已經開始同步,並開始推廣單一窗口,選擇使用海關(guan) 申報和檢查的接口來實現真正的申報、檢查和發布,這也有助於(yu) 數據與(yu) 各個(ge) 政府部門的整合以及企業(ye) 誠信的傳(chuan) 遞。
填寫(xie) 報關(guan) 單的規範
31.附件
本欄根據海關(guan) 規定的監管證書(shu) 代碼清單,選擇填寫(xie) 本規範第20條規定以外的其他進出口許可證或監管證書(shu) 代碼和編號。本欄分為(wei) 附文號和附文號兩(liang) 欄,其中代碼欄應根據海關(guan) 規定的監管證書(shu) 代碼表填寫(xie) 相應的證書(shu) 代碼;編號欄應填寫(xie) 證書(shu) 編號。
QP填製的方式
進口貨物申報界麵應該是第50號文件中描述的對海關(guan) 的申報
變更點2最初是作為(wei) 檢驗批號( 18位)輸入所附文件號的,但是檢驗批號已經被取消,因此沒有這樣的編號,取而代之的是第50號文件中的電子收據號,從(cong) 文件的措辭中可以看出,最初的商品檢驗是進口申報過程中的一個(ge) 預步驟,並且將在未來平行進行,也符合分發和處置的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