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出口貨代工作任務涉及到的問題多、環節複雜,認真做好深圳貨代工作任務,掌握和了解出口運輸的每一個(ge) 環節和操作流程,將直接影響到出口運輸工作任務的完成和公司的經濟效益。
1、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內(nei) 容
為(wei) 使出口工作任務順利進行,接收到信用證後,務必審核證中相關(guan) 的裝運條款內(nei) 容,對於(yu) 這些條款內(nei) 容和規定,應依照我國政策、國際慣例等判斷是否合理、我方能否實現來綜合考慮接受或提出修改等。
2、備貨報驗
備貨工作任務就是深圳貨代公司依照出口合同及信用證中相關(guan) 產(chan) 品的產(chan) 品種類、尺寸規格、數量統計、包裝設計等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地準備好應出口的產(chan) 品,並做好申請報驗和得證的工作任務。
3、托運訂艙
托運訂艙的基本原則:依照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基本原則,相同條件下優(you) 先配裝國輪,其次配載外運租船或合資船,再配外輪,但由於(yu) 運價(jia) 的差異,經營航線的各異以及服務質量的優(you) 劣,具體(ti) 情況要具體(ti) 分析。
4、保險
產(chan) 品訂妥艙位後,屬賣方保險時,就可以辦理貨物運輸險的投保手續。保險金額通常是以發票的CIF價(jia) 加成投保。
5、產(chan) 品集中存放港區
當船隻到港的裝貨計劃製定後,依照港區進貨通知或船公司通知提集裝箱、裝箱、進港,在規定的期限內(nei) 由托運人或貨代辦妥集港運輸手續,將出口貨物及時運至港區集中存放,等待裝船,做到批次清、件數清、標誌清。
6、報關(guan)
產(chan) 品集中存放港區後,編製出口貨物報關(guan) 單連同裝貨單、發票、裝箱單、商檢證等相關(guan) 單證向海關(guan) 申報出口,經海關(guan) 關(guan) 員進行單證審核以及一部分產(chan) 品查驗合格後方可裝船。
7、裝船工作任務
在裝船前,理貨員代表船方,收集整理經海關(guan) 放行的裝貨單和收貨單,經過整理後,依照船隻積載圖,分批接貨裝船。裝船過程中,貨主委托的貨運代理通常派人在現場監裝,隨時隨地掌握裝船進度並解決(jue) 臨(lin) 時發生的問題。裝貨完畢,理貨組長要與(yu) 船方大副共同簽署收貨單,交與(yu) 托運人或貨代、船代。
8、換取提單
裝船完畢,托運人除向收貨人發出裝船通知外,由貨代或直接向船公司或船代領到已裝船提單,通常船公司在開船後24小時內(nei) 開始正式簽發提單。這時進出口運輸工作任務即到此結束。
9、製單結匯
將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結匯單證備齊,如提單、發票、裝箱單、匯票、原產(chan) 地證、運輸保險單等,在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議定有效期內(nei) ,向銀行交單,辦理結匯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