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裝箱損失費是指在海運集裝箱出口過程中,到截止日期前一個(ge) 工作日的中午11:00後,由於(yu) 訂艙人的原因,貨物無法及時運輸,導致集裝箱公司的艙位空置。這種情況下集裝箱公司向訂艙人收取損失費,補償(chang) 損失費用以空置艙位成本為(wei) 標準。下麵,深圳海運將帶您詳細了解關(guan) 於(yu) 集裝箱的小知識。
詳細的計算公式
虧(kui) 艙費=訂艙費立方x(整箱海運費+整箱起運費)/標準立方數。注意:標準方數
造成損失的常見原因及預防措施
(1)貨主貨物來不及進倉(cang) 或暫時取消出貨訂艙,但未及時取消訂艙,發生此類情況時,深圳海運教您如何解決(jue) :請各貨代在截止日期前有規律地與(yu) 貨主溝通,及時反饋信息。並且告知貨主他有責任通知,否則會(hui) 產(chan) 生虧(kui) 艙費。
(2)大比例超方/縮方/超重時,深圳海運提醒您:請各貨代要求貨主訂艙托單與(yu) 實際貨物盡可能一致,如有任何變更及時通知。
(3)貨物進入倉(cang) 庫後,發現貨物本身的特性和規格問題,無法運輸,例如液體(ti) /危險品/超大型超重品,對於(yu) 這種情況,深圳海運的防範措施是:請各貨代告知貨主我公司不接受液體(ti) /危險品/半危險品,超大型超重品必須事先確認。
(4)海關(guan) 檢查導致無法及時運輸,預防措施:請各貨代要求貨主報關(guan) 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單貨一致,如有疑問,請與(yu) 相關(guan) 人員合作,及時明確回複。海關(guan) 應盡可能合作,以確保貨物及時運輸。
拚箱貨特指裝不滿一整箱的小票貨物。一般情況下,由散貨組裝承包商分別攬貨,集中在集裝箱貨運站或內(nei) 陸站點,然後將兩(liang) 票或兩(liang) 票以上的貨物組裝在一個(ge) 集裝箱內(nei) ,同樣要在目的地的集裝箱貨運站或內(nei) 陸站分別運輸。對此類貨物,承運人應負責裝箱和拆箱作業(ye) ,裝箱費仍然由貨方承擔。承運人對拚箱貨物的責任與(yu) 傳(chuan) 統雜貨運輸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