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帶動了周邊配套產(chan) 業(ye) 的興(xing) 起。但是,在利益的影響下,總會(hui) 有不和諧的聲音。去年,深圳某代運營公司被警方召喚的事件,第一次狠狠撕開了跨境電商服務看似繁花似錦的麵紗。
但這僅(jin) 僅(jin) 是冰山一角。發生在賣家與(yu) 物流貨代之間的各類摩擦更是五花八門,而個(ge) 中問責隻能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最近,蘇州賣家馬先生涉嫌遇到“騙子”貨代。
他告訴bv伟德地址,在他們(men) 公司的貨物交付全部由某家貨代公司全程代理的,合作一直非常愉快。然而,今年8月,一批價(jia) 值23000元的貨物從(cong) 上海運出。在美國碼頭運往FBA倉(cang) 庫的過程中,其中的10個(ge) 立方貨物(141件)無故丟(diu) 失,其餘(yu) 156件正常入庫。
據悉,如果按照貨物價(jia) 格的一半計算,貨代需要支付11000元,但不承擔8000元的運費,因此相當於(yu) 貨運代理人僅(jin) 需承擔3000元的賠償(chang) 。馬先生表示拒絕貨代提出的賠償(chang) 計劃。雙方仍在溝通。
針對這一問題,bv伟德地址還采訪了許多業(ye) 內(nei) 人士。他們(men) 說,此類事件是整個(ge) 貨運業(ye) 的普遍現象。主要根源還是貨代屬於(yu) “邊緣行業(ye) ”,沒有正軌的管理係統。那麽(me) 這樣的局麵之下,馬先生的貨款賠償(chang) 能否悉數追回呢?
賣家走過最冤的路,是貨代的“套路”?
根據一些賣家的說法,由於(yu) 公司規模的限製,他們(men) 隻能選擇與(yu) 某些貨運代理合作。一些貨運代理公司不會(hui) 與(yu) 賣方簽訂正式的書(shu) 麵合同,或者是利用積壓在貨代倉(cang) 庫的貨物,讓賣家無法進行申訴,在賠償(chang) 的方麵失去話語權。
郵政海外倉(cang) 的相關(guan) 負責人認為(wei) ,上述賣家的問題從(cong) 側(ce) 麵反映了貨代行業(ye) 的大環境。目前想要解決(jue) 該現象的問題,還是存在難點的,畢竟每家貨代公司的標準都不一樣,再加上沒有簽訂正式合同,沒有投保過程,隻能提供相關(guan) 證明,這部分已經涉及到國際貿易官司。
過程相當麻煩,往往隻能賣家自己“買(mai) 單”。業(ye) 內(nei) 人士認為(wei) ,目前,類似於(yu) 上述丟(diu) 貨現象的賠償(chang) ,在貨代行業(ye) 早已是“心照不宣”。大多數情況都是對賣家不利的,整個(ge) 貨代行業(ye) 缺乏監管製度是導致行業(ye) 亂(luan) 象頻發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