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貨物和服務稅抵免之前,你必須有文件證明貨物已經進口,貨物進入家庭消費時,貨物和服務稅已經支付或延期。填寫(xie) 進口報關(guan) 申報單並提交給內(nei) 政部,以此輸入家用消費品。民政事務局將在繳納關(guan) 稅和貨物及服務稅後在澳大利亞(ya) 使用這些貨物。
如果你使用進口報關(guan) 代理商來完成海關(guan) 手續——例如,有執照的海關(guan) 經紀人——他們(men) 可以:
向您提供民政辦公室提供的文件,或者同意代表您保留這些文件,並在必要時提供這些文件。如果您沒有相關(guan) 文件或可以隨時訪問這些文件,則不能申請GST信貸。
以下是可接受文件的例子,表明貨物是為(wei) 家庭消費而進口和進口的。
民政事務局要求進口家庭消費商品的進口申報單。有兩(liang) 種類型的進口申報可用於(yu) 進口家用商品——它們(men) 都與(yu) 商品及服務稅信貸相關(guan) :
進口報關(guan) 申報單:N10
這份文件提供了關(guan) 於(yu) 進口商品的價(jia) 值和成本的詳細信息,這些進口報關(guan) 商品最初是為(wei) 家庭消費而進口的,包括遞延商品和服務稅以及應付總額。
進口報關(guan) 申報單(倉(cang) 庫外):N30
這份文件提供了關(guan) 於(yu) 進口貨物的價(jia) 值和成本的詳細信息,這些貨物是從(cong) 海關(guan) 批準的倉(cang) 庫清關(guan) 後進口的。這份文件還包括延期貨物和服務稅的細節以及應付總額。民政事務總署為(wei) 收到的款項提供正式收據,包括應付消費稅總額的細節。
作為(wei) 進口報關(guan) 代理商,你或你的海關(guan) 經紀人/代理人需要保留相關(guan) 的進口報關(guan) 單。宣言的狀況需要最後確定。你還需要保存來自民政部門的相關(guan) 匹配的官方收據(這個(ge) 文件包含支付總額的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