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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超重問題新政策及影響

2022-03-04 18:01:50 瀏覽量:277 作者:bv伟德地址來源:深圳貨代公司

從(cong) 2016年7月1日起,國際海事組織( IMO )將實施《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 SOLAS )關(guan) 於(yu) 出口集裝箱重量檢查的相關(guan) 要求,該要求明確要求托運人(所有人)從(cong) 那天起申報所有出口集裝箱的檢查總重量( VGM ),未經核實的總重量不得裝運。

 

 

1.新規定將改善航運安全

 

新規定將改善航運安全。誤報集裝箱重量對船舶、卡車和碼頭設備的穩定性有嚴(yan) 重影響,並可能對業(ye) 內(nei) 工人的安全構成威脅,甚至危及他們(men) 的生命。虛假的體(ti) 重報告似乎是一種普遍現象。事故發生後,當一個(ge) 集裝箱稱重時,所獲得的總量往往與(yu) 其貨物清單上的數據不同。關(guan) 於(yu) 這個(ge) 問題的長期爭(zheng) 議導致了對《海上人命安全公約》的修正,以確保準確申報所有集裝箱重量。

 

2.所有容器都應稱重

 

新SOLAS公約中規定的原則很簡單,從(cong) 2016年7月1日起,所有集裝箱在裝運前必須稱重。容器的重量可以用兩(liang) 種方法中的一種來確定。容器可以在裝載後稱重,或者可以改為(wei) 稱重容器中的所有內(nei) 容物,並且可以通過將容器的皮重相加來計算重量。無論如何,不允許主觀計算其重量。

 

3.整個(ge) 供應鏈都會(hui) 受到影響

 

積極參與(yu) 集裝箱供應鏈的所有方麵都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這項新規定的影響。船舶操作人員和碼頭操作人員需要將經認證的集裝箱重量應用於(yu) 配載計劃。為(wei) 了讓他們(men) 及時獲得信息,托運人必須與(yu) 預訂代理人或貨運代理人分享核實重量。這顯然需要就現有信息技術係統的程序和修改達成新的協議。

 

4.托運人有責任提供準確的重量

 

托運人(或托運人責任下的第三方)需要根據其選擇的方法稱量裝載的集裝箱或其全部內(nei) 容物。所用稱重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認證和校準要求。《SOLAS公約》修正案要求必須簽署重量核實程序,並且必須根據代表托運人核實重量計算準確性的程序指定和確定具體(ti) 人員。承運人可以依賴這個(ge) 簽名來驗證重量是否為(wei) 準確重量。

 

5.申報程序的細節可能因具體(ti) 情況而異

 

集裝箱驗證的總重量必須在簽署的裝運單據中聲明。這份文件可能是進口報關(guan) 代理公司裝運說明的一部分,也可能是一份單獨的文件,如包含重量證明的報關(guan) 單。在任何情況下,文件都應明確說明所提供的總重量是經核實的總重量。

 

承運人將在承運人必須從(cong) 托運人處收到所需集裝箱驗證重量的最後期限之前提供關(guan) 於(yu) 托運人的信息,以便用於(yu) 船舶積載計劃。這些截止日期可能因承運人、操作程序、不同終端運營商的要求以及港口而異。未經核實毛重的集裝箱不得裝載在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