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檢驗是商品檢驗的縮寫(xie) ,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工作的一部分。然而,對於(yu) 所有進出口貨物的檢驗和檢疫,業(ye) 內(nei) 人士通常稱之為(wei) 商品檢驗。事實上,商品檢驗在這裏的含義(yi) 應該是:植物檢疫、商品檢驗和衛生檢疫是三種檢驗。
任何國際貨運代理貨物都必須檢查。但這不一定是合法的檢查。合法檢查就是合法檢查。指報關(guan) 單上監管條件為(wei) A (進口)或B (出口)的貨物,報關(guan) 時必須向海關(guan) 提供商檢局出具的報關(guan) 單。如果沒有A或B,這不是對貨物的合法檢驗。報關(guan) 不需要報關(guan) 表格。實踐檢驗(法定檢驗)僅(jin) 適用於(yu) 符合以下條件的貨物
1.按照目錄中的規定需要檢驗的貨物;
2.來自美國、日本、韓國和歐盟的貨物;
3.有特定減稅或免稅證明的貨物;
4.其他需要合法檢驗的貨物;
注:隻列出了常用的貨物。
國際貨運代理物品的包裝與(yu) 標誌
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包裝;如果沒有統一的包裝標準,包裝應在確保運輸安全和貨物質量的原則下進行;如果需要附加備用包裝,應提供備用包裝。
根據托運的貨物,托運人應塗刷,在貨物兩(liang) 端粘貼標記和編號,不易塗刷,粘貼時應綁標記和編號。標記和編號的內(nei) 容包括:運輸編號(或運輸符號)、到達港、收貨人、貨物總數和出發港。在一些直達路線和一站式運輸路線中,也可以使用帶有一個(ge) 標記和三種用途的簡單標誌,包括到達港、收貨人和運輸符號。
標記和數字應使用鋼筆和毛筆填寫(xie) 表格,字跡應清晰明了,不易褪色。用集裝箱運輸的貨物不需要標記和編號,但集裝箱編號應在運單的運輸符號欄中注明。托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和國家規定,對貨物包裝(防潮、易碎、不倒置等)作出包裝、儲(chu) 存和運輸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