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給國際貨運代理公司注冊(ce) 造成了哪些影響,國際貨代行業(ye) 房展存在哪些困境?自2013年8月1日起,“營改增”全國擴圍。從(cong) 此一個(ge) 特殊的行業(ye) ——國際貨運代理服務業(ye) 便開始了變革之旅。“營改增”究竟給國際貨代業(ye) 帶來了哪些影響?新政推行已逾兩(liang) 年,國際貨代業(ye) “營改增”近況如何?
大連是全國重要的港口城市。截至2015年7月,該市登記注冊(ce) 的國際貨代企業(ye) 近2500家,而這其中近70%的企業(ye) 歸屬大連市中山區國稅局管轄。本文以該局的征管數據為(wei) 樣本,觀察國際貨運代理業(ye) 的生存狀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ye) 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e) 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出台後,“首代”企業(ye) 受到很大影響。“首代”是稅務人員對“直接向國際運輸企業(ye) 結算國際運輸費用”這類企業(ye) 的統稱。
由於(yu) 這類企業(ye) 的上遊企業(ye) ,即國際運輸企業(ye) (如船運公司)無法開具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零稅率),使得企業(ye) 無法抵扣進項稅額而不得不全額納稅。“首代”企業(ye) 月均稅負從(cong) 之前的0.42%激增為(wei) 2.82%,稅負的增加讓這類企業(ye) 經營困難。
2013年12月,為(wei) 解決(jue) 困境而適時出台的《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an) 於(yu) 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e) 納入營業(ye) 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讓“首代”企業(ye) 得以享受差額計稅及免稅政策。然而好事多磨,正是這個(ge) “首代”概念嚴(yan) 格限製了優(you) 惠政策的適用範圍。在國際貨代行業(ye) 中,業(ye) 務是多層次多鏈條的,其中隻有極少數企業(ye) 符合稅務機關(guan) 解讀的“首代”概念,大多數企業(ye) 為(wei) “間接代理”企業(ye) (以下稱“二代”企業(ye) ),不能適用106號文件規定的差額征稅及免稅條件,原來由“首代”企業(ye) 負擔的稅負下移到了“二代”企業(ye) 。106號文件實施後,“首代”企業(ye) 的月均稅負由2.82%下降為(wei) 0.19%,而“二代”企業(ye) 的月均稅負卻由0.54%上升到2.3%。同樣的困境在“二代”企業(ye) 身上重新上演,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jue) 。
2014年9月,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guan) 於(yu)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有關(guan) 增值稅問題的公告》,規定國際貨代業(ye) 的間接國際貨代業(ye) 務均享受免稅政策,各環節稅負均歸為(wei) 零。這讓終端貨主也從(cong) 中受益,不再承受稅負轉嫁的壓力。42號公告實施後,“首代”、“二代”以及“二代”以後間接貨代企業(ye) 月均稅負分別為(wei) 0.14%、0.56%和0.62%。政策的利好作用已經初步顯現。
然而,政策正式實施一年多,不少企業(ye) 的利潤較“營改增”之前反而出現了下滑。記者了解到,原因主要在於(yu) 國際貨代業(ye) 的定價(jia) 和運營模式,貨代企業(ye) 向委托方收取的價(jia) 款均包括了貨物從(cong) 發出地到目的地所有的物流費用和代理費,而其中很大一部分物流費用由於(yu) 不屬於(yu) 免稅範圍而被征收了增值稅,但當這部分稅款流轉到貨代企業(ye) 這裏時,卻因為(wei) 其享受免稅政策,無法對外開具增值稅專(zhuan) 用發票,而無法繼續流轉下去,於(yu) 是隻能由貨代企業(ye) 自身來承擔,成本隨之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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