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輪通常是指沿途有固定航線、停靠多個(ge) 固定港口、按照規定時間表航行的船舶。
對於(yu) 停靠的港口,無論貨物數量多少,一般都可以接受托運。航線、港口、船期、運運價(jia) 相對固定;同一航線上的船型相似,保持一定的航班密度;國際海運運價(jia) 內(nei) 的包裝卸費;雙方的權利義(yi) 務和責任豁免以提單條款為(wei) 依據。
1、“四固定”,即固定航線和停靠港,固定航行時間表(在報紙上公布,或直接發貨人),固定運費率。
2、班輪公司“管裝管卸”相關(guan) 裝卸費用已納入費率表,不計算滯期費和快遣費。
3、船貨雙方的運輸合同和權利義(yi) 務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的班輪提單為(wei) 依據。
4、貨物運輸靈活,無論品種、數量,隻要有艙位就可以接受,更適合國際貿易中零星貨物和雜貨的運輸。
5、國際海運的貨物交接一般在船公司指定的碼頭倉(cang) 庫。
承運人與(yu) 托運人之間的責任
班輪承運人是指在班輪運輸合同中提供船舶並負責運輸的當事人。托運人是在國際海運班輪運輸合同中委托承運人運輸貨物的當事人。
承運人基本的義(yi) 務是在合理的期限內(nei) 將貨物完全運輸到指定地點,並交給收貨人。國際海運托運人的基本義(yi) 務是按照約定的時間、質量和數量準備托運貨物,確保船舶能夠連續運行,並及時支付相關(guan) 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