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國際海運是主要的運輸方式,超過了國際貿易總量的三分之二,我國絕大部分的進出口貨物都是通過海洋運輸。集裝箱在國際海運中發放和移交的基礎,國際海運中集裝箱的發放和交接是怎樣的呢?
發放和移交國際海運集裝箱,應根據《進口提貨單》、《出口訂艙單》、及這些單據中列明的集裝箱交付條款,采用集裝箱設備交付製度。經營集裝箱業(ye) 務的單位必須根據國際海運集裝箱代理機構出具的“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辦理國際海運集裝箱的提箱、裝箱、進場、出港等手續。
國際海運移交責任的劃分
(1)船方與(yu) 港方的交接以船邊為(wei) 界。
(2)港方與(yu) 貨方(或其代理人)、內(nei) 陸承運人的交接以港方檢查橋為(wei) 界。
(3)堆品中轉站與(yu) 貨方(或其代理人)、內(nei) 陸承運人之間的交接以堆品中轉站道口為(wei) 界。
(4)港方、堆場中轉站與(yu) 內(nei) 陸承運人之間的交接,以船邊和船邊為(wei) 界。
國際海運進口重箱提箱出貨交接
進口商(或其代理人)、內(nei) 陸承運人須持海關(guan) 放行的進口提貨單到集裝箱代理指定的現場辦理處辦理國際海運集裝箱發放手續。
代理人根據《進口提貨單》、集裝箱交貨條款和集裝箱運輸經營人關(guan) 於(yu) 集裝箱及其設備使用和租賃的規定,向貨方(或其代理人)、內(nei) 陸承運人簽發《出港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和《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貨物、內(nei) 陸承運人憑《出運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到指定地點提取重箱,並辦理出運集裝箱設備的交接。
國際海運出口重箱交箱進場交箱交接
出口型貨箱進港後,貨方、內(nei) 陸承運人憑進港集裝箱設備交接單”到指定的港口交貨重箱,並辦理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手續。根據《出口集裝箱預配清單》、收重箱,並辦理入港集裝箱設備交接手續。
國際海運中空箱的發放和移交
空箱提離港區、堆嚐中轉站時,由貨方或其代理、內(nei) 陸承運人向集裝箱代理人提出書(shu) 麵申請。貨櫃代理人依據出口訂貨單、貨場收據或出口集裝箱預配清單,向提箱人出具“出運集裝箱設備交接單”或“進場集裝箱設備交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