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DangerousGoods)現占全世界10%~12%集裝箱出口量,每一年貨運物流將會(hui) 做到六百萬(wan) 或之上批次。因而,為(wei) 保證運送安全性,國際性上對危險物品的運送要求逐步嚴(yan) 苛。
1.增加聚合性化學物質,列入4.1類易燃固體(ti) 化學物質,對其界定、分類、包裝、運送隔離措施、緩聚劑加上、運送實時控製對策等明確提出了規定。
2.修定鋰電及鋰電池組包裝的標示和標誌,為(wei) 鋰電分派了專(zhuan) 用型的運送標示和標誌,自今年一月一日起強製性應用。
3.增加六個(ge) 深海空氣汙染物,分別是UN1208己烷、UN1218異戊二烯、UN1791次氯酸鹽水溶液、UN2057三聚丙稀、UN2294N-羥基丙胺和UN2296甲基環己烷。
4.修定包裝標識,規定結合包裝(OVERPACK)標識和援助包裝(SALVAGE)等字眼高寬比最少要12mm。
5.提升新的包裝技術規範,在其中P005適用增加UN3528、UN3529和UN3530項下的模塊、燃氣輪機的有效運輸,P412用以UN3527項下醇酸樹脂檢測試劑盒,對歸屬於(yu) SP310低產(chan) 量的、總產(chan) 量低於(yu) 一百個(ge) 、未根據《關(guan) 於(yu) 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shu) 試驗和標準手冊(ce) 》UN38.3檢測、用以檢驗而運送的鋰電,提升了P910包裝技術規範。
國際海運是風險貨品國際貨物運輸的關(guan) 鍵方法,因而《國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的全新修定內(nei) 容將對有關(guan) 進出口貿易公司造成立即危害。
檢驗檢測單位提示有關(guan) 公司,需重視危險物品的分類、包裝、標識、運送、防護等規定,非常是鋰電運送的標示和標誌新要求。另外,有關(guan) 公司需提升與(yu) 相關(guan) 監督機構的聯絡溝通交流,掌握要求的主要內(nei) 容和實際操作實施方案,立即采用應對措施,防止因貨品包裝、運送不符合規定導致貨品停留或退運等狀況,保證國際貿易順利進行。